岗位职责
一、会长职责
1、全面负责本学会的工作,召集和主持理事会、理事会会议。
2、督促检查会员大会,理事会决议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。
3、审核、批准本会财务开支。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、对外沟通联系。
(一)党支部书记职责
1、负责党支部各种工作,指导研究会政治向导以及部分党员民主生活会,作好表率作用。
二、副会长职责
1、认真完成各自所分管的工作,定期向会长沟通汇报相关情况。
2、带头执行学会的决议,自觉维护学会的团结和统一。
3、协助会长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。
4、受会长委托,在一定期间代理行使会长职责。
三、秘书长职责
1、负责开展和落实秘书处各项工作,协助会长处理学会日常管理事务,及时向会长报告有关情况。
2、认真落实理事会议和理事会议的决议。
3、负责组织制定学会发展规划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。
4、负责对外沟通联系,保持与主管部门的上下畅通。
5、策划和组织学会开展各类活动,做好交流和接待工作,做好会长临时交办的工作。
(一)秘书处各部门工作职责
1、办公室职责:做好上传下达,会务、会议记录, 起草文件、通知、年终总结材料等工作;负责管理学会文件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以及物品采购与财务工作;对接民政局、社科联的年审工作。
2、会员部职责:制定年度会员发展和会员活动计划、组织联系会员,催交会费以及对会(学)员的培训等工作。
3、宣传部职责:负责公众号、网站、微信的日常更新维护和研究会有关人事的宣传工作。
4、外联推广部职责:联系对接省内外易学组织、机构和其他与社会团体以及有关人士的联谊交流活动。根据理事会作出的易学发展规划,组织制定易学文化推广,拓展易学文化社会影响力,发展理事单位。
四、学术(专家)委员会工作职责
1、负责研究会的学术课题研究,培训教材、试题和资料的编写工作,与秘书处共同完成培训学员(会员)工作和组织学术交流研讨活动。
2、积极申报省市民政、社科联的课题项目。
3、指导、组织本会职称评定,推荐易学精英进入学术委员会。
五、监事长、监事工作职责
1、参加研究会决策,并在参与过程中发挥监督会员言行的职能作用,包括监督财务、会费的收取情况。
2、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,并向理事会报告,并提出建议。
3、经常保持与理事会员们的联系,听取意见和建议、做好引领 和示范作用。